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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13: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部直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的審計監(jiān)督,規(guī)范審計行為,保障政府采購活動公開、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央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水利部直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審計,是指部直屬預算單位審計機構(以下簡稱“審計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下,依法對本級及其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的審計和審計調查。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與中央預算有直接經費領撥款關系的水利部本級、部直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政府采購審計工作。
第四條 政府采購審計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審批,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單位分散采購的范圍和工作程序,政府采購事項的審批、備案與合同管理,政府采購資金的審計等。
第五條 上級審計機構對下級審計機構的政府采購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第六條 政府采購審計工作由審計機構負責組織實施,也可由審計機構委托具有專業(yè)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承擔。
審計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及《水利部委托社會審計業(yè)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被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的政府采購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七條 政府采購審計的主要內容:
㈠政府采購有關法規(guī)、制度和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
㈡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的編制和執(zhí)行情況;
、缯少從夸浖皹藴实膱(zhí)行情況;
、枵少弬浒富驅徟马椀穆鋵嵡闆r;
、檎少徯畔⒃谪斦恐付襟w上和水利部指定媒體上的發(fā)布情況;
、暾少徍贤挠喠、履行、驗收和資金支付情況;
、胝少弮炔靠刂浦贫冉ㄔO情況;
㈧對供應商詢問和質疑的處理情況;
㈨政府采購的招投標及其他采購方式情況;
、钇渌枰獙徲嫷膬热。
第二章 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執(zhí)行審計
第八條 政府采購預算及執(zhí)行審計
、逭少忢椖渴欠窬幹普少忣A算;
、嬲少忢椖考安少徺Y金預算是否在政府采購預算表中單列,有無應列而未列的問題;
、缯少忣A算編制是否進行調查研究、有無弄虛作假問題;
、枘曛幸蜃芳宇A算、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調整或不可預見的原因而需要補報的政府采購項目,是否在政府采購活動開始前補報政府采購預算;
㈤是否存在未列入政府采購預算、未辦理預算調整或補報手續(xù)的政府采購、突破預算實施的采購項目;
、昙{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項目是否正確、完整。
第九條 政府采購計劃執(zhí)行審計
、逭少徲媱澥欠癜凑毡締挝唤浥鷱偷恼少忣A算編制;
、嬲少徲媱澥欠癜凑找(guī)定進行報送;
、缯少徲媱澋淖兏欠褚勒粘绦蜻M行,有無隨意變更采購計劃的情況和計劃外私自采購的行為,有無任意追加突破限額的情況;
、枰蛱厥馇闆r,政府采購計劃需要調整項目技術指標或需求數量的,是否在該項目實施前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要求;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是否報送水利部、集中采購機構調整后再組織采購。
第三章 政府采購審批與備案執(zhí)行情況審計
第十條 下列事項是否報經財政部審批后實施:
、逭ú块T)集中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其他采購方式;
、嬉蛱厥馇闆r需要采購非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
、绶、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十一條 分散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其他采購方式,是否經水利部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是否備案:
、宀块T預算追加應當補報的政府采購預算、已經批復政府采購預算的變更;
、嬲胁少徲媱澓筒块T集中采購計劃;
、邕_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項目的執(zhí)行情況;
、柘揞~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項目的情況;
、橄揞~標準以上政府采購項目的合同副本;
、攴、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需要備案的事項。
第四章 政府采購形式和方式審計
第十三條 政府采購組織形式的審計
㈠列入政府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是否按規(guī)定辦理集中采購,有無采用化整為零、分解整體項目、增加采購批次等手段規(guī)避集中采購控制的情況;
、婕胁少徍头稚⒉少徥欠癜匆(guī)定程序和權限進行,有無隨意采購,擅自擴大范圍、提高標準,有無規(guī)避政府采購監(jiān)管的問題。
第十四條 政府采購方式的審計
、逭少彿绞降倪x擇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是否貫徹了以公開招標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理由是否真實、充分;
、媸欠駥怨_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化整為零,有無以其他方式規(guī)避公開招標采購或擅自采用其他采購方式;
、缡欠駠栏癜凑找汛_定的采購方式和要求進行采購,有無在執(zhí)行過程中自行改變采購方式等。
第五章 政府采購程序審計
第十五條 公開招投標程序的審計
、逭袠藢徲
、弊孕姓袠耸欠穹嫌嘘P條件,委托代理招標是否簽訂委托協(xié)議,明確委托代理的事項;
、彩欠裨谪斦恐付ǖ恼少徯畔⒚襟w上發(fā)布招標公告;
、匙哉袠宋募_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時間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時間;
、凑袠宋募膬热菔欠穹戏梢(guī)定,是否完整,有無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對潛在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招標文件指定特定的供應商,是否含有傾向性或排斥潛在供應商的其他內容的;
、凳欠翊嬖谡袠藱C構、采購單位和供應商相互惡意串通,虛假招標行為;
、兑寻l(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是否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規(guī)定的時間前,是否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招標過程中是否存在擅自修改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違法行為等。
㈡投標審計
、蓖稑巳耸欠窬邆湔少忢椖克璧馁Y質(資格),是否具備招標文件中列舉的要求;
⒉投標文件的編寫、密封、撤回、更正、補充、替代方案等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及招標文件的要求;
、硟蓚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其資質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采購人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
⒋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是否遞交了投標保證金;
⒌投標人是否向招標采購單位、評標委員會成員提供不正當利益手段謀取中標。
、玳_標、評標與定標審計
、眳⒓娱_標會議的人員、開標時間、開標記錄及開標程序是否符合規(guī)定,無效標的處理是否符合規(guī)定,開標是否在有關監(jiān)督機關監(jiān)督下進行,是否公正、公開;
⒉評標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評標委員會是否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專家是否按規(guī)定抽取,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是否按規(guī)定回避,評標標準和方法是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在評標時是否另行制定或修改、補充任何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是否對所有投標人都相同,評標的指標、標準是否科學合理,標底的編制和確定是否合規(guī)、合理、科學,評標委員會是否按規(guī)定進行評標,是否執(zhí)行了評標紀律或受單位非法干預、影響,評標過程是否在有關監(jiān)督機關監(jiān)督下進行;
、吃u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是否向招標人提供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是否按規(guī)定進行了排序,采購人是否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或事先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粗袠斯⿷檀_定后,中標結果是否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發(fā)布公告,并向中標供應商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低稑斯⿷虒χ袠斯媸欠裼挟愖h,招標采購單位是否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
㈣中標審計
、辈少徣嘶虿少彺頇C構是否在規(guī)定期限內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對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采購單位有無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是否與中標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xié)議,是否存在中標書發(fā)出后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采購合同的行為;
⒉對中標人放棄中標、拒簽合同的,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在投標文件中沒有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是否按規(guī)定處理。
第十六條 邀請招標及其他采購方式程序的審計
、逖堈袠顺绦虻膶徲
主要審查采購項目是否符合邀請招標方式的條件,供應商是否根據資信和業(yè)績進行選擇,供應商是否在三家以上。
㈡競爭性談判程序的審計
主要審查采購單位是否按照規(guī)定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人數和組成是否符合規(guī)定,被邀請的供應商是否符合相應資格條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談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㈢詢價采購程序的審計
主要審查采購單位是否按照規(guī)定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人數和組成是否符合規(guī)定,被詢價的供應商是否符合相應資格條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詢價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報價方式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按照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等。
㈣單一來源采購程序的審計
主要審查其采購行為是否符合該采購方式條件,采購項目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采購價格是否合理等。
第十七條 政府采購文件完整性審計
主要審查政府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標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等是否齊全并得到妥善保存。
第六章 政府采購合同審計
第十八條 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審計
、逭少徍贤暮戏ㄐ、合規(guī)性
、闭少徍贤闹黧w、內容、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
⒉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是否符合政府采購預算、采購計劃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等;
⒊有關經濟合同是否按照《水利經濟合同審計簽證和備案暫行辦法》進行了審計簽證;
、床少彺頇C構以采購單位名義與供應商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是否取得采購單位的授權委托;
⒌采購單位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服務,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原采購合同其他條款是否變更,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是否超過原采購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十。
、嬲少徍贤瑮l款和內容是否完整、明確、具體,意思表達是否清楚準確
、鄙唐坊蚍⻊盏拿Q是否規(guī)范;
、矓盗、規(guī)格、質量、性能表述是否正確;
、硟r款和酬金是否明確合理;
⒋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是否明確合理;
⒌違反合同的責任是否明確。
第十九條 政府采購合同履行審計
㈠采購單位或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驗收;
、嬲少徍贤尿炇帐欠裼蓪I(yè)人員來進行,驗收記錄、驗收證明書是否齊全、完整等。重大采購項目是否委托國家認可的專業(yè)檢測機構辦理驗收事項,驗收方成員是否在驗收書上簽字;
、缯少徍贤碾p方當事人是否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如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或者合同繼續(xù)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必須變更、中止、終止的合同,審查合同變更、中止、終止是否經過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審批,相關法律手續(xù)是否完備;
、韬贤m紛、合同違約責任是否按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及時、合理、合法的處理;
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是否將應當備案的文件資料提交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章 政府采購資金審計
第二十條 政府采購資金審計
政府采購資金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guī)并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擠占、挪用其他專項資金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 采購資金支付審計
、宀少徺Y金的申請和劃撥是否根據批準的年度采購預算,科學編制用款計劃,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資金支付;
㈡預付款是否符合采購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工程采購還應審查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和工程進度);
、缰Ц顿Y金是否符合采購預算、采購計劃、采購合同的要求;
、桀A付和結算是否由財務部門直接向供應商、勞務提供者或施工企業(yè)支付,有無采購部門或采購機構違規(guī)支付的情況;
㈤結算時是否扣除了預付款,是否預留了質量保證金,有無提前支付的情況。
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預算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審計機構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責任追究。責令改正,給以通報批評;責令退還或者追回政府采購預算資金;根據違規(guī)金額建議預算主管部門核減下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寰芙^、拖延審計機構要求提供的與政府采購預算及其有關的財務情況和會計資料的;
、婢芙^、阻礙審計機構執(zhí)行政府采購審計的;
㈢編制虛假政府采購預算,騙取政府采購預算資金的;
㈣擅自變更政府采購預算,改變政府采購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政府采購預算資金損失浪費的;
、檎少忣A算執(zhí)行中相互擠占、挪用、轉移、虛列支出的;
㈥造成政府采購的國有資產流失的。
第二十三條 被審計單位(部門)有關責任人員干擾、阻撓、破壞政府采購審計,審計機構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對審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有關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進行政府采購審計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審計程序,做到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水利部直屬預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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