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7 08:44 廣東人事考試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摘要:2015年廣東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9月7日-9月22日,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考試時間是11月7-8日。
關于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
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關于印發(fā)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19號)的規(guī)定,招標師考試由職業(yè)水平評價制度轉為準入類資格制度。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5號)精神,現(xiàn)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11月7日 | 9:00-11:30 | 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 與法律法規(guī) |
客觀題 |
14:00-16:30 | 招標采購項目管理 | 客觀題 | |
11月8日 | 9:00-12:00 | 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 | 主、客觀題混合 |
14:00-17:00 | 招標采購合同管理 | 主、客觀題混合 |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對象為在項目采購中從事招標活動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標師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者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專業(yè)工作滿4年;
2.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者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專業(yè)工作滿3年;
3.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者管理學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專業(yè)工作滿2年;
4.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者管理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專業(yè)工作滿1年;
5.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者管理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招標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專業(yè)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guī)定,從事招標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招標采購項目管理》和《招標采購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經濟師或者高級工程師職稱;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監(jiān)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或者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證書的。
四、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9月7日9:00-9月22日17:00.
按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報考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做好報名初審。請考生要認真閱讀報考條件,比對報考條件,進行自我審核,并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lián)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
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照片上傳?忌蟼鞯碾娮诱掌瑒毡卣鎸,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荚嚭细窈螅忌辉偬峤患堎|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tǒng)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忌瓿商顖笮畔⒑驼掌蟼骱,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請務必下載并打印《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報名結束后將關閉系統(tǒng),請考生報名成功后務必下載打印《報名表》并妥善保管,待成績公布后及時按要求進行復核。
按照規(guī)定,未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后自行留存!秷竺怼肥强己髲秃说闹匾牧,請務必妥善保管。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11月2日9:00-11月6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成績計劃在2016年1月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2.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本次考試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接收考生復核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復核材料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現(xiàn)場提交復核材料。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有關提交復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省直及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3.
八、證書領取
各市考生證書發(fā)放事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省直報名點的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九、其他注意事項
1.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是新設立的考試,不是原招標師水平考試的延續(xù)。2014年招標師水平考試考生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績,不能與2015年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合并。
2.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設4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xù)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3.《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采購項目管理》2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和《招標采購合同管理》2個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4.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tǒng),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6.考試用書征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報考承諾書
2.代辦委托書
3. 人事考試機構聯(lián)系方式
4.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5. 工作簡歷表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9月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guī)定,現(xiàn)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做好考前個人初審。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guī)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本人承諾考試成績公布后,密切留意報名網站公告,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復核材料要求,按時提交復核材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guī)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2:
代辦委托書
職稱名稱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lián)系電話 | |
代辦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lián)系電話 | ||
委 托 代 辦 資 格 審 核 理 由 |
本人參加考試已通過,因,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核,F(xiàn)委托代辦人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承諾在1月內(年月日前)由本人親自帶有關證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xiàn)場復審,特此承諾。 | ||||
代辦人(簽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附件3:
人事考試機構聯(lián)系方式
考區(qū) | 考試機構 | 聯(lián)系地址 | 聯(lián)系電話 |
省直 |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 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 | 020-37605711 |
廣州市 |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 020-83543605 |
深圳市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2樓 | 0755-83776655, 83777159 |
珠海市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6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市 | 汕頭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金湖路146號金湖大廈3樓 | 0754-88329783 |
韶關市 |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韶關市湞江區(qū)湞江中路9號韶關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705室 | 0751-8602028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市源城區(qū)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 0752-2872708 |
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城區(qū)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樓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東莞市 |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yè)學校南城校區(qū)東門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 |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qū)70、71號窗 | 0760-89817153、89817082 |
江門市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qū)惠景城綠景一路26號二、三樓 | 0757-83874123 |
陽江市 | 陽江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 | 陽江市二環(huán)路208號七樓 | 0662-3165253 |
湛江市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湛江市赤坎區(qū)南橋南路30號辦公大樓3樓 | 0759-3119313 |
茂名市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光華南路119號大院3號樓三層 | 0668-2911930 |
肇慶市 | 肇慶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 | 0758-2271231 |
清遠市 | 清遠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清遠市人民二路18號市政府1號辦公大樓B18室 | 0763-3366674 |
潮州市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市 | 揭陽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區(qū)建陽路中段原社會保障大樓三樓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星巖三路30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9室 | 0766-8838793 |
附件4: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5:
工作簡歷表
姓名: ,身份證號: ,現(xiàn)報考 考試,從事專業(yè)工作共 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 單位名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年月日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辦人: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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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內考生、經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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