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是根據其抗壓強度來劃分的,通常通過標準試驗方法測試得到。具體步驟如下:
首先,需要準備立方體試件,尺寸一般為70.7mm x 70.7mm x 70.7mm。這些試件是在實驗室條件下,使用與實際施工相同的材料和配合比制成。
其次,在標準養(yǎng)護條件(溫度20±2℃,相對濕度95%以上)下養(yǎng)護至規(guī)定齡期,通常是28天。
然后,將養(yǎng)護好的試件在壓力試驗機上進行抗壓試驗。記錄破壞時的最大荷載,并計算其平均值作為砂漿的抗壓強度。
最后,根據測得的抗壓強度值,對照國家標準《砌體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03-2011中的規(guī)定來確定砂漿的強度等級。我國現(xiàn)行標準中常用的砌筑砂漿強度等級有M1.0、M2.5、M5、M7.5、M10、M15和M20等。
在實際工程應用中,選擇合適的砂漿強度等級需要綜合考慮建筑物的功能要求、結構類型以及施工條件等因素。例如,對于承重墻或受力較大的部位,應選用較高強度等級的砂漿;而對于非承重隔墻,則可以適當降低砂漿的強度要求以節(jié)省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