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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高頻考點:合同的履行

2018-09-03 08:41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2018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7日-28日,為了幫助2018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學員更好完成本階段的學習,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科目里的高頻考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考點六:合同的履行

  【考頻分析】★★★★

  1.合同的履行原則:全面適當履行、誠實信用。

  2.合同履行的一般規(guī)則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chǎn)的,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可以隨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3.合同履行的特殊規(guī)則

  (1)價格調整

  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

  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

  (2)代為履行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3)提前履行

  (4)部分履行。

  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高頻考點往往是考試重點考查內容,廣大考生需要認真復習。為了幫助考生更高效、更快速地通過2018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網(wǎng)校特推出了84分集訓營課程,200小時老師網(wǎng)課,考前9天封閉式集訓,讓老師手把手帶你學,50天高分逆襲,逆戰(zhàn)來也?。?a target="_blank" href="http://m.boomerangoinc.com/zhuanti/2018zjjxy/index.shtml">現(xiàn)在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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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綱 / 教材

    25年預計6月發(fā)布

  • 報 名 時 間

    預計考前2-3個月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 考 試 時 間

    預計25年10月

  • 考 試 成 績

    考后2-3個月左右

  • 合格證領取

    成績公布后1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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