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印發(fā)《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

2010-03-05 16:01    【  【打印】【我要糾錯】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印發(fā)《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

  粵建市[2010]15號

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guī)定》(廣東省政府令第40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廳組織制訂了《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以下簡稱本計價依據),本計價依據包括《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通則》、《廣東省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和《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廣東省建筑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5]145號)、2006年《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5]146號)、2006年《廣東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5]147號)、2006年《廣東省市政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5]148號)、2006年《廣東省園林建筑綠化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園林建筑綠化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5]149號)同時停止執(zhí)行。

  本計價依據是工程計價的標準;是編審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施工圖預算、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工程價款調整、竣工結算,調解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經招標管理機構批準招標或非招標未簽定合同的工程,均執(zhí)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和本計價依據計價。2010年4月1日前已發(fā)出招標文件或已簽定合同的工程,有約定的按其約定計價,沒有約定的則不得調整。

  各單位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映。本計價依據的印發(fā)、勘誤、解釋、補充、修改、應用軟件管理等工作由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