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府投資效益的途徑
政府投資必須注重效益,為提高效益,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guī)范和采取措施。
(1)科學決策
首先,要明確規(guī)定政府投資資金的使用方向和投資領域。
其次,要對政府投資項目實行決策前的公示制度。凡不涉及國家機密的民用投資項目,要逐步建立在正式決策前向社會公示的制度,讓社會公眾知曉并積極參與項目決策過程。
第三,建立政府重大投資項目決策聽證制度。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重大投資項目正式決策前,召開由各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行業(yè)管理部門、社會公眾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參加的投資決策聽證會,以聽取和吸收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第四,建立評估論證制度和專家評議制度。所有政府投資項目,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并制定合理的競爭規(guī)則;特別重大的項目要實行專家評議制度,即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相關項目正式決策形成之前,要邀請該項目所在行業(yè)領域的經濟、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專家對該項目的投資前景、實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經濟和社會影響等進行總體評議,并將專家評議結果與專業(yè)工程咨詢機構的項目評估結論相對照,共同作為政府投資主管部門進行項目決策的依據。
第五,按照政府投資項目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分類,分別確定相應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
第六,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決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2)發(fā)揮中介服務機構的作用
在決策階段,聘請咨詢評估中介機構進行項目決策咨詢、評估;
在實施階段,聘請監(jiān)理等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工程監(jiān)理;
項目建成后聘請咨評機構進行后評價等。
(3)推行代建制
“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所謂“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yè)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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