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組織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國土資源局:
依據(jù)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0〕26號)要求,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1日至12日舉行。現(xiàn)將報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事宜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
4、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
。ǘ┯邢铝星樾沃坏娜藛T不得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yè)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三)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統(tǒng)一采用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zhí)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xié)會網(wǎng)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tǒng),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不能上網(wǎng)的人員可填寫紙制報名表(見附件1),由考區(qū)統(tǒng)一審核報名。
報考人員應攜帶網(wǎng)上下載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到考區(qū)辦理現(xiàn)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同時提供相應原件供當場驗證,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現(xiàn)場審核時間:2010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報名、審核地點:蘭州市紅星巷258號省國土資源廳519房間
請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名及現(xiàn)場審核。
三、考試科目及范圍
報考人員自主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shù)目?荚噮⒖假Y料為國家現(xiàn)行土地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技術規(guī)程、技術標準和行業(yè)準則等。
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9月11日 | 8∶30-9∶30 |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guī) |
10∶30-12∶00 |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 |
14∶30-17∶00 |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 |
9月12日 | 9∶00-11∶30 |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
14∶30-17∶00 |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
聯(lián)系人:羅雅修 魯斌 聯(lián)系電話:0931-8766551
附件: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姓名 |
| 性別 |
| 民族 |
| 照 片 (二寸近期彩色證件照) |
檔案號 |
| 報考科目 |
| 報名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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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區(qū)代碼 |
| 考區(qū)名稱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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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 證件類型 |
| 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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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或?qū)W位 |
| 所學專業(yè) |
| 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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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 是否具有中級以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 |
| 職稱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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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職稱時間 |
| 參加工作時間 |
| 從事土地估價相關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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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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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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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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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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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區(qū)辦公室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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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有效)
填表說明:1.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字跡清晰,如因填寫錯誤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2.所填姓名必須與身份證上的一致; 3.“檔案號”首次報名時不填,續(xù)考考生必須使用原檔案號,以便成績連續(xù)滾動有效;4.“報名編號”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tǒng)一編寫,考生不填;5.“考區(qū)代碼”、“考區(qū)名稱”請向各考區(qū)辦公室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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