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1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
關于公布我市2011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的通知
根據(jù)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關于公布我市2011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2011年度我市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合格標準:
專業(yè)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分數(shù) | |
二級 建造師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100分 | 53分 |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66分 | ||
專業(yè)工程 管理與實務 |
公路 | 均為120分 | 52分 | |
水利水電 | 48分 | |||
市政公用 | 57分 | |||
建筑工程 | 57分 | |||
礦業(yè)工程 | 48分 | |||
機電工程 | 50分 |
二、領證注意事項:
1、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含累計合格)的考生,請于2011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wǎng)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考試年份、名稱、考生姓名、報名序號。
2、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順延到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考評中心補交。
3、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考生領取合格證書(含合格證明)時間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