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合同法(4)
16.締約過失責任的主要情形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17.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存在訂約當事人
☆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一致
☆經(jīng)歷要約與承諾兩個階段
■合同成立時間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書面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成立,若不在同一時間,則是后一方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采用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的,在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地點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
☆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以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地,無主營業(yè)地的,以經(jīng)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地,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書面形式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
18.合同生效
■內涵
☆合同產(chǎn)生法律效力,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受法律保護,合同義務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
■合同生效要件
☆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損害公共利益
☆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19.無效合同的主要類型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如存在欺詐但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并不要求造成損害后果)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20.免責條款無效的情況
■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