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公路工程》橋梁工程施工(9)
十一、支架、模板的設計和計算方法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設計要求 表1B413022-1
項目 | 要求內容 | ||
計算荷載組合 | 模板構件名稱 | 荷載組合 | |
計算強度用 | 驗算剛度用 | ||
梁、板和拱的底模以及支承板、拱及支架等 | 1+2+3+4+7 | 1+2+7 | |
緣石、人行道、欄桿、柱、梁、板、拱等的側模板 | 4+5 | 5 | |
基礎、墩臺等厚大建筑物的側模板 | 5+6 | 5 | |
荷載組合代號說明 | 1-模板、支架和拱架自重;2-新澆筑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或其他圬工結構物的重力;3-施工人員和施工料、具等行走運輸或堆放的荷載;4-振搗混凝土時產(chǎn)生的荷載;5-新澆筑混凝土對側面模板的壓力(參見表1B413022 -2);6-傾倒混凝土時產(chǎn)生的水平荷載;7-其他可能產(chǎn)生的荷載,如雪荷載、冬季保溫設施荷載 | ||
模板、支架及拱架剛度的驗算變形限值(不大于右列) | ·結構表面外露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1/400 ·結構表面隱蔽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1/250 ·拱架、支架受載后撓曲的桿件(蓋梁、縱梁),其彈性撓度為相應結構自由跨度的1/400 ·鋼模板的鋼棱、柱箍變形為L/500和B/500(其中L為計算跨徑,B為柱寬) |
模板、支架、拱架的拆除技術 表1B413022-4
項目 | 要點 |
非承重側模板的拆除 | 非承重側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損壞時方可拆除,一般應在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2.5MPa時方可拆除側模板?!?/td> |
承重模板拱架及支架的拆卸 | 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承重模板、支架和拱架,應在混凝土強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疊加荷載時,方可拆除;當構件跨度不大于4m時,在混凝土強度符合設計強度標準值的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當構件跨度大于4m時,在混凝土強度符合設計強度標準值的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 如設計上對拆除承重模板、支架、拱架另有規(guī)定,應按照設計規(guī)定執(zhí)行 |
卸落拱架和支架的程序 | (1)模板拆除應按設計的順序進行,設計無規(guī)定時,應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拆時嚴禁拋扔。 (2)卸落支架和拱架應按擬定的卸落程序進行,分幾個循環(huán)卸完,卸落量開始宜小,以后逐漸增大。在縱向應對稱均衡卸落,在橫向應同時一起卸落。在擬定卸落程序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簡支梁、連續(xù)梁宜從跨中向支座依次循環(huán)卸落;懸臂梁應先卸掛梁及懸臂的支架,再卸無鉸跨內的支架。 ·多孔拱橋卸架時,若橋墩允許承受單孔施工荷載,可單孔卸落,否則應多孔同時卸落,或各連續(xù)孔分階段卸落?!?/t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