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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8 16:4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民事權利
1)財產(chǎn)所有權和與財產(chǎn)所有權相關的財產(chǎn)權
2)債權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例如,在建設工程合同關系中,承包人有請求發(fā)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權利,而發(fā)包人則相應的有按照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價款的義務。又如,根據(jù)《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依法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而受害人則相應的具有依法要求施工人賠償損失的權利。這些都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都是債的關系。
根據(jù)《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債的發(fā)生根據(jù)主要包括如下幾種:
。ㄒ唬┖贤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當事人之間通過訂立合同設立的以債權債務為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稱為合同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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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shù)美侵笡]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當發(fā)生不當?shù)美麜r,由于一方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或合同根據(jù)且給他人造成損害,在這種情況下,受損失一方依法有請求不當?shù)美朔颠其所得利益的權利,而不當?shù)美藙t依法負有返還義務。這樣,在當事人之間即發(fā)生債權債務關系。這種因不當?shù)美l(fā)生的債,稱為不當?shù)美畟?/p>
。ㄈo因管理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行為。無因管理發(fā)生后,管理人依法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因其實施無因管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這種由于無因管理而產(chǎn)生的債,稱為無因管理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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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是指侵害他人財產(chǎn)或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在民事活動中,一方實施侵權行為時,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受害人有權要求侵害人承擔賠償損失等責任,而侵害人則有負責賠償?shù)牧x務,。因此,侵權行為會引起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這種因侵權行為而產(chǎn)生的債,稱為侵權行為之債。
3)知識產(chǎn)權
知識產(chǎn)權是指民事主體對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
4)人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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