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9 10:1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3章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
1. 建設項目程序管理
1.1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因素、模式及應用
(1)工程建設項目生命周期
工程建設項目生命周期可用兩種常見的方式,即四階段和三階段表達方式予以表達。其中四階段表達方式是將項目建議書及包括項目方案設計(工程方案)在內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審定、批復過程合一,作為項目的決策階段,亦即第一階段;將工程設計與編制預控計劃作為獨立的第二階段,將工程采購與施工作為此后的第三階段,而將處于保修期的項目使用階段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最后亦即第四階段。而三階段表達方式則是將項目的決策階段稱之為項目前期管理階段,將項目竣工后的保修期稱之為項目后期管理階段,而將項目的工程設計期與施工期合一稱之為建造期或建設期管理階段,這樣的兩期合一與國際工程管理界習慣的定義與稱謂也完全一致。
(2)工程建設項目參與方及其他利益相關方
1)工程建設項目參與方
、贅I(yè)主。業(yè)主可能就是項目最初的發(fā)起人,也可能是發(fā)起人與其他投資人合資成立的項目法人公司;而在項目的保修階段,業(yè)主還可能被業(yè)主委員會取代。業(yè)主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出資人和項目權益的所有者,承擔項目投資的責任和風險,有權決定項目的功能策劃和定位、建設與投資規(guī)模的限度、項目的各項總體管理目標、項目運作的模式,并確定項目的其他參與方等。在我國業(yè)主通常被稱為“建設單位”。
②管理咨詢方。以專業(yè)知識和技能為工程建設項目的其他參與方提供高智能的技術與管理服務的一方。管理咨詢方本不是一般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絕對必需的一方,一些小型簡單項目的管理也完全可由項目業(yè)主自行承擔。對現(xiàn)代的大型工程建設項目而言,管理咨詢方已成為項目業(yè)主不可或缺的助手,承擔著本來由業(yè)主實施的大量管理工作。常見的管理咨詢方形式是工程監(jiān)理和招標代理。根據(jù)國家的監(jiān)理法規(guī),對必須實施監(jiān)理的工程建設項目,業(yè)主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jiān)理公司承擔項目的施工監(jiān)理工作,這是業(yè)主委托管理咨詢方的一種特例;作為管理咨詢方類型之一的招投標代理機構,它所提供服務的對象主要也是工程建設項目的業(yè)主。
③設計方。即項目設計工作的承擔者。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章,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工作一般被劃分為方案設計(或稱為“工程方案與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也被稱為工程建設項目設計的三個階段。而按照國際工程界的一般定義,其中后兩個階段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又被合并稱為工程設計。
、苁┕し。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任務的承擔者。其中狹義的施工方是指承擔項目產品建造責任的施工承包單位(包工不保料,屬于小包),而廣義的施工方還包括了工程建設項目所需材料與設備的供貨承包單位(包工包料,屬于大包)。
2)項目的其他利益相關方
除了上述工程建設項目內部參與利益相關方外,還存在著項目外部的其他利益相關方,包括與項目有關的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受到項目影響的社區(qū)及公眾等,這些利益相關方并不直接參與項目建設,甚至也不從項目獲取直接利益,但均受到項目的影響,與項目存在利害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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