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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廣東省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27日-7月22日

2011-06-10 17:45  來源: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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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人考〔2011〕39號

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委),房地產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1〕41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ㄒ唬┚W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9:00-7月2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ǘ┙毁M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交費確認,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到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交費確認。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定于2011年7月18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為受理考生報名確認時間。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由單位統(tǒng)一備齊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到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并交費,完成報名手續(xù)。地點:廣州市華樂路53號華樂大廈南塔14樓(花園酒店東側),電話:020-83754261.

  各市務必于8月2日前將報名人數匯總表和考生報考材料報送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以免影響我省試卷的預訂工作。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資格名稱考 試 時 間科 目
房地產
估價師
10月15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10月16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
房地產
經紀人
10月15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
10月16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
下午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注:有“*”的科目表示須自備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ㄒ唬┓康禺a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ǘ┓康禺a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ㄈ└骺颇靠荚嚪秶皩忌鷳邆淠芰Φ木唧w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外,應試其余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ㄎ澹┛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垼┛忌魅?,考后收回。

  四、其他

 ?。ㄒ唬┛紙鲈O置

  全省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廣州。

  全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qū)的考生。

  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ǘ士甲C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ㄈ┳C書發(fā)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ㄋ模┦召M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粵價〔2002〕419號文: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

  房地產經紀人: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考務費分成和收繳請各市按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于明確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費分成和收繳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綜〔2011〕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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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附件:

  1.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3.2011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4.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5.2011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6.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7.2011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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