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頒布《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廣場防滑技術標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天津市市政人行道及人行廣場的防滑標準,保障行人的行走安全,天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等單位按照我委《關于下達2010年度天津市建設系統(tǒng)第二批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計劃的通知》(建科教[2010]553號)的要求,編制完成《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廣場防滑技術標準》。經我委組織專家審定,現批準《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廣場防滑技術標準》(DB29-201-2010)為我市地方工程建設標準,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實施。其中,第5.0.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
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執(zhí)行本標準,實施過程中如有不明之處及修改意見請及時反饋給天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
本標準由天津市城鄉(xiāng)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負責管理及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
本標準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本標準由天津市建設科技信息中心負責征訂和發(fā)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翻印和復制。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