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構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如一個學校中的一棟教學樓,某城市的廣播電視塔等。
(2)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子單位工程的劃分一般可根據工程的建筑設計分區(qū)、使用功能的顯著差異、結構縫的設置等實際情況,在施工前由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自行商定,并據此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資料和驗收。
(3)室外工程可根據專業(yè)類別和工程規(guī)模劃分單位(子單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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