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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3 10:3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組織開展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建設局:
根據教育部、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做好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教發(fā)[2008]19號)和省領導指示精神,為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校舍防震減災能力,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群眾的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對各級各類學校校舍進行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抓好排查工作。省成立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何權副省長任組長,教育廳、建設廳主要領導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廳,辦公室主任由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擔任,相關處室負責同志為成員。各省轄市人民政府也要相應成立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xié)調本區(qū)域排查工作,及時將進度情況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建設主管部門配合。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教育部和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文件要求,摸清轄區(qū)內學校校舍底數不得遺漏,提供各學校校舍逐幢排查清單,并根據專家組排查結論和建議,提出整治方案。產權單位對排查出有抗震安全隱患的校舍要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抗震鑒定、抗震加固設計,并報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制訂《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隱患排查標準手冊》,統(tǒng)一排查標準,供各地培訓和使用。
二、排查范圍
此次排查的范圍: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教學點以及轄區(qū)內的高校)的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閱覽樓(室)、教師辦公樓、教師和學生宿舍、食堂、廁所和浴室等。
重點主要為2001年前建設的磚混結構的學校校舍。
三、排查專家的組織
由各省轄市“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本地區(qū)工程技術人員,組成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專家隊。專家可從本地區(qū)抗震辦、質監(jiān)站、施工圖審查中心、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建筑設計院等單位中選用,所選專家應具備結構工程高級職稱或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四、工作安排
排查活動時間為2個半月,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6月25日—7月10日,各省轄市成立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排查專家隊伍,于7月8日前將領導小組和專家隊名單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購置和整理有關設備儀器,收集所屬轄區(qū)學校房屋建筑相關資料和單位聯(lián)系人信息;省建設廳制訂《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隱患排查標準手冊》,由各地組織專家隊伍培訓。各學校和醫(yī)院于7月1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并填好《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將各幢房屋建筑勘察報告、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文件及各學校校舍總平面布置圖復印件準備齊全。
第二階段:自查階段。
7月10日——8月25日,各省轄市采取專家隊分組責任包干制,在46天里,完成轄區(qū)內所有學校校舍的逐幢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出具排查意見,并將排查情況上報省“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
第三階段:抽查階段。
8月25日—9月5日,抽查工作由省教育廳和建設廳共同組織,“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派出省排查專家隊,對全省13個省轄市、54個區(qū)、52個縣(市)、1243個鄉(xiāng)鎮(zhèn)的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自查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
9月6日—9月10日,各省轄市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分析本地區(qū)各城區(qū)、縣(市)排查情況,編寫本地區(qū)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報告,于8月25日前報省領導小組;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于9月10日前完成全省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報告,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分別上報教育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省政府。
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責任重,范圍廣,數量大,時間緊,請各地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組織開展工作,制定本地區(qū)排查工作的方案,并報省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lián)系人:省教育廳韓葉祥,聯(lián)系電話(兼?zhèn)髡妫?3335776;
省建設廳張蔚,聯(lián)系電話(兼?zhèn)髡妫?3326500.
附件: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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