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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08:5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晉建設字[2008]464號
各市建設局(建委)、規(guī)劃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管理,杜絕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安全隱患,根據《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11號)、《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實施辦法》(晉建設字[2006]352號)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對全省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進行一次檢查,F將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內容及依照標準
。ㄒ唬z查對象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是指高度超高、跨度大、體型復雜、結構異常,國家現行規(guī)范和規(guī)程包含不了的建筑工程。此次檢查對象為全省范圍內已建(2002年9月1日后)、在建、已完成設計還未實施等三類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具體標準見《山西省抗震設防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界定規(guī)定》。
。ǘz查內容
1.抗震設防情況,含抗震設防烈度、抗震設防措施、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
2.工程勘察、設計情況。
3.施工圖審查情況。
。ㄈ 檢查依照標準
本次檢查所依據的技術標準為《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2001)及局部修訂、《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程》(JGJ3-2002,J186-2002)、《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和《超限大跨空間結構抗震專項審查要點》、《山西省抗震設防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界定規(guī)定》。
二、檢查步驟
此次檢查抽調省級相關專家組成省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檢查工作組,分三個步驟進行。
。ㄒ唬 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摸底檢查
各市成立相應檢查工作組,先對本轄區(qū)內已建成(2002年9月1日后)、在建、完成設計還未實施等三類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進行摸底檢查,并認真填寫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檢查表(見附件1)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檢查匯總表(見附件2)。
。ǘ 省檢查工作組實地檢查
各市完成摸底檢查后,省檢查工作組將赴各市展開實地檢查工作。實地檢查工作采取以下步驟進行:
1.聽取各市摸底檢查工作匯報。檢查工作組首先聽取各市對本轄區(qū)內的三類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摸底檢查的工作匯報,各市提交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檢查表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檢查匯總表。
2.檢查各市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審圖情況。在各市摸底檢查的基礎上,省檢查工作組將對各市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審查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3.實地巡查。檢查工作組還將對各市已建(2002年9月1日后)和在建的兩類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進行實地巡查。
(三) 通報情況并提出整改和處罰意見
省檢查工作組完成實地檢查后,將組織各市轄區(qū)內具有乙級及以上建筑設計單位負責人召開檢查情況通報會,通報該市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檢查情況,并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11號)進行處罰。
三、時間安排
10月29日前各市完成摸底檢查,10月30日后省檢查工作組開始實地檢查(考慮到太原市工程較多,可于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檢查,11月20日后省檢查工作組開始實地檢查)。
附件:
山西省建設廳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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