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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7 17:3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廳(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
為落實2008年全國交通工作會議部署,按照《關于開展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水發(fā)[2008]192號)和9月11日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經與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共同協商,現將《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總體計劃》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實際貫徹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章)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總體計劃
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原則:以省為主,部進行指導和協調,部派出機構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在本轄區(qū)內代部開展相關協調和督導工作。按照《關于開展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實施方案》和9月11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調動各省交通主管部門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明確責任和分工,確保目標統一、要求統一、時間統一、標準統一、監(jiān)管統一、執(zhí)行統一,合力推進,水運院做好信息監(jiān)控系統技術服務和治理工作信息分析、跟蹤、報送等工作。
一、啟動階段
。ㄒ唬 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動員和工作部署,9月11日;
。ǘ 各省交通主管部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確定領導小組(主管業(yè)務領導)和辦公室,辦公室作為具體日常管理機構。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企業(yè)也要確定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及聯絡方式,10月8日前報部;
。ㄈ└魇〗煌ㄖ鞴懿块T報送工作方案,10月12日前報部。工作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所有內貿箱港口經營人基本情況;
2.針對每個港口經營人的稱重系統和信息系統改造計劃;
3.各省轄區(qū)內港口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計劃。
(四)部召開各省工作聯席會議,共同研究確定《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總體計劃》和《建設總體方案》,經報批后組織實施,9月30日前;
。ㄎ澹└魇〗煌ㄖ鞴懿块T從10月份開始,在每月8號之前,報送上月工作情況,部據此在每月中旬,編制《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簡報》。
。┎恳暻闆r召開工作會議,解決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ㄆ撸┰谕瓿稍圏c工作后,部水運院組織港口企業(yè)開展信息系統上傳模式和接口程序的培訓。
二、系統建設階段
。ㄒ唬┰圏c工作
1、試點省份定為天津、安徽、江蘇、山東。ㄊ校T圏c。ㄊ校┑慕煌ㄖ鞴懿块T根據部要求提出試點企業(yè)名單和試點工作計劃(包含企業(yè)現狀),經部審核后實施,10月12日前;
2、部水運院針對各試點企業(yè)工作計劃制定試點工作方案,10月12日前;
3、各省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試點企業(yè)開展試點工作,并保證試點工作按照試點工作計劃順利開展,11月15日前;
4、部水運院配合有關省交通主管部門的試點企業(yè)實施稱重系統和信息系統建設改造工作,11月15日前;
5、部組織召開試點企業(yè)總結會,對試點企業(yè)進行驗收總結,并組織推廣,以便同類型港口企業(yè)學習借鑒,11月31日前;
。ǘ┙ㄔO改造、驗收
1、港口企業(yè)按照《通知》、《實施方案》要求和省交通主管部門工作計劃,制定稱重系統和信息報送系統改造建設計劃,并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后實施;9月28日前;
2、每月1日前,港口企業(yè)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稱重系統和信息報送系統改造建設計劃等工作情況,10月12日—12月31日;
3、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工作計劃對轄區(qū)內港口企業(yè)的建設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每月3日前向省報送工作情況,10月12日—12月31日;
4、省交通主管部門對各港口治理工作特別是港口企業(yè)建設改造工作進行督察,每月8日前向部報送情況,10月1日—12月31日;
5、水運院專家赴各地對信息系統建設改造工作進行技術指導;10月1日—12月31日;
6、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yè)建設改造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企業(yè)頒發(fā)新《港口經營許可證》,10月1日—12月31日;
7、每月3日前,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門將對企業(yè)驗收情況報省,8月1日—1月25日;
8、各省交通管理部門公布驗收合格企業(yè)名單和不合格企業(yè)名單, 2009年1月15日前。
三、集中整治階段
。ㄒ唬┬畔⑾到y聯通
1、部水運院公布信息報送方式和方法(網址、查詢方式、登陸密碼設定等技術環(huán)節(jié)),9月18-19日;
2、各省交通主管部門和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向水運院申請辦理內貿箱重量監(jiān)控信息系統中心數據庫查詢權限(用戶身份確認、登錄密碼設定等技術環(huán)節(jié)),11月1-15日。
。ǘ┢髽I(yè)超重箱處理
1、港口企業(yè)制定超重箱管理辦法,包括超重箱減載作業(yè)程序和減載貨物管理,以及減載收費標準等;報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門備案,11月30日前;
2、港口企業(yè)按要求及時報送箱重信息,自2009年1月1日起;
3、港口企業(yè)發(fā)現超重箱應當對超重箱實施減載作業(yè),妥善管理減載貨物,并將超重箱處理情況及時報水路內貿箱信息中心和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自2009年1月1日起;
。ㄈ└劭谛姓芾聿块T監(jiān)控
1、10月31日前,部水運院負責建設水路內貿箱信息中心平臺;
2、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不合格企業(yè)停止內貿箱作業(yè),并每日將港口企業(yè)對內貿超重箱處理信息審核后報省交通主管部門,省交通主管部門匯總后報部,自2009年1月1日起。
3、根據報送信息,部水運院對每天、周、月、季度、半年度、年度的內貿箱超重治理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并提出建議。自2009年1月1日起。報送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1) 內貿箱超重信息:碼頭、超重箱量、貨種等(見附件3)
。2)內貿超重箱處理信息:碼頭、貨種、貨主、減載量、貨物堆存地點等(見附件4);
4、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水路內貿箱信息中心平臺查詢每天的超重箱信息,對并監(jiān)督轄區(qū)內港口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對超重箱進行處理,并對超載箱貨主實施行政處罰,自2009年1月1日起;
5、各省交通主管部門根據水路內貿箱信息中心平臺信息監(jiān)督治理效果,2009年1月1日起;
6、部組織各省交通主管部門開展港口企業(yè)建設工作互查,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分別負責組織長江、珠江沿線各省交通主管部門開展港口企業(yè)建設工作的互查工作,2009年1月1日—2月28日;
7、部召開經驗交流會議,總結交流推廣治理好方法、好措施,2009年1月1日-3月30日。
四、完善機制階段
。ㄒ唬┎克\院提供常態(tài)信息管理數據支持方法,研究常態(tài)信息傳遞監(jiān)控方式,為各級港口管理部門提供常態(tài)管理實施方案,2009年2月1日— 4月1日;
(二)部召開專題研討會,邀請省、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長江、珠江航管管理局,港口企業(yè),水運院針對常態(tài)管理進行研討,形成機制,2009年5月1-30日;
五、總結驗收
。ㄒ唬└魇「鶕ぷ饔媱澖M織對本省港口超載治理進行驗收,上報工作報告,2009年4月1-30日;
(二)部組織對重點地區(qū)、重點港口進行抽查,2009年5月1-31日;
(三)部水運院提供內貿箱治理統計分析報告,2009年6月1-25日;
。ㄋ模┎烤幹乒ぷ骺偨Y報告,2009年7月1-25日;
(五)部召開工作總結會,表彰先進,落實常態(tài)監(jiān)控工作,2009年7月30日。
附件:1、內貿箱港口經營人基本情況
2、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情況日報表
3、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情況匯總表
4、超載箱卸載處理反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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