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監(jiān)督管理
(1)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h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并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檢查人員出示注冊證書;
2)要求被檢查人員所在聘用單位提供有關人員簽署的估價報告及相關業(yè)務文檔;
3)就有關問題詢問簽署估價報告的人員;
4)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及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和標準的行為。
(2)違法行為地依法查處。注冊房地產估價師違法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直轄市、市、縣、市轄區(qū)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告知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依法需撤銷注冊的,應當將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及有關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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