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的通知
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的通知,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附件1)已在“廣東人事考試網”公布。我市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通過考試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報名材料進行考后復核。
一、考后復核時間
2017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二、考后復核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人事考試業(yè)務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層(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交通指引:乘坐地鐵羅寶線至竹子林站下車,B1出口;乘坐公交車至福田交通樞紐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園站下車。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執(zhí)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yè)。
(三)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四)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提交報考材料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提交的材料
1.《2016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A4紙打印,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3);
4. 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
5. 符合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第六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項材料外,還須提交:(1)相應專業(yè)資格證書原件。(2)單位開具的報考人員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工作證明原件;
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相關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相關業(yè)務實踐年限的證明。
以上材料中的證件原件經掃描核對后退回,報名表、工作簡歷表須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
(二)在提交材料期限內,本人因故不能到現(xiàn)場辦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被委托人除須帶齊委托人的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方能代辦理委托事項。
(三)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fā)〔2016〕20號文的相關要求,對預合格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復核,并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核合格的,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和核發(fā)證書;復核不合格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相關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提交材料考后復核的最后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提交材料和考后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二)完成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的證書發(fā)放通知,可在網上申請深圳市郵政局的證書快遞到付服務或按時到現(xiàn)場領取證書。
(三)深圳市考試院聯(lián)系電話:0755-88100099。
附件:
1. 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分數線(請點擊查看)
4. 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人員名單(請點擊查看)
深圳市考試院
2017年2月22日
